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央行上海总部:人民币在上海地区涉外收支中的占比连续5年攀升******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举办上海金融运行情况新闻通气会,介绍了2022年上海货币信贷运行、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外汇收支形势等情况。
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在会上表示,2022年上海信贷投放保持增长,实际利率下行。2022年12月,上海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59%,比上年末下降62个基点。其中,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9%,比上年末下降47个基点。
2022年12月末,上海本外币贷款余额10.31万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9.65万亿元,同比增长9.3%,增加8232亿元。
具体来说,2022年上海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6205亿元,其中12月当月增加235亿元。从期限结构看,12月企业中长期贷款增加655亿元,是全年月均增量的2.3倍。
分行业看,2022年12月贷款增量同比多增的行业主要是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和文体娱乐业,反映出房地产业和接触性服务业需求边际好转。
在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方面,截至2022年12月末,上海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6%;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40.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5.8%、34.5%和27.8%。全年累计为7万多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延期还本付息3000亿元。3月初至年末,累计向主要受困行业的5万家企业提供4900多亿元贷款支持。
在债券市场开放方面,央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副主任荣艺华表示,2022年,上海总部共完成178家境外机构法人备案。
截至2022年末,境外机构在我国债券市场的持债规模为3.46万亿元,其中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39万亿元,近5年年均增速近25%。全年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交易量约13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5%,近5年年均增速约43%。
外汇市场方面,央行上海总部外汇管理部副主任葛庆表示,2022年上海涉外收支稳步增长。2022年,上海地区银行代客涉外收支总额35065亿美元,同比增长5.7%,占全国的28.2%,与2021年基本持平。
葛庆表示,市场主体持汇行为更趋理性,外汇市场韧性增强。全年上海地区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结汇率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货物贸易外汇支出购汇率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也进一步提升。全年上海地区外汇套保比例为30%,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人民币在上海地区涉外收支中的占比连续5年攀升,2022年占比60.7%,高出全国18个百分点。
葛庆表示,截至2022年12月末,临港新片区13项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全部落地实施,合计试点企业162家,交易12397笔,金额约271.21亿美元。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外汇局率先在上海扩围部分试点政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试点区域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上海市全辖,银行直接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登记试点区域由临港新片区扩大至浦东新区。上述扩围政策操作指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续将适时推动成熟政策进一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