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山西太原市小店区——诊室在身边,方便群众就医(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早上10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居民王先生赶往附近的小马社区,“早上在网格微信群里看到,小店区临时设立了发热诊室。我家老人发烧、呕吐,我来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诊室里,社区医生徐廷琴耐心叮嘱王先生:“你家人这种情况,我先给你开些药,如果效果不好,你再来找我,或者转诊到区医院。”
小店区委常委、副区长杜俊霞介绍,小店区常住人口141万,目前群众问诊、购药、就医需求激增。小店区统筹协调医药资源,动员全区有条件的医院、诊所、药店设立临时发热诊室,以“政府+企业”“医药+服务”的形式,组织医务人员到发热诊室,就近满足群众就诊、用药需求。
记者在小店区晋阳街附近的发热诊室看到,不断有市民前来就诊、问询。负责该诊室的某中医堂负责人张金红,对买药的市民进行问诊登记,根据病情开出药品,“这里全天营业,如果有特殊需求,门店24小时开门接诊。”
从去年12月22日起,小店区每日组织采购10万片布洛芬,面向居民开展免费赠药活动,每人赠送5粒,活动持续10天,发热诊室也成为赠药的服务窗口。记者在现场看到,居民有序排队,凭身份证即可领取5片退烧药。
杜俊霞介绍,目前,小店区街面100个诊室全部投入使用,每个诊室配备2名医务人员,1名医生负责诊疗,1名药剂师负责抓药、发药。
除此之外,太原市还依托3家较大的医药零售企业,在197家药店门店设置连锁“诊所+药店”发热诊室,同时公布10县区的社区(家庭)医生联系方式,进一步方便广大居民就医和就近购药。(本报记者 乔 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