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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多多官方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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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挺进深蓝,铁骑踏浪当先锋******

  挺进深蓝,铁骑踏浪当先锋

  ■王泽洲 王冠彪

  作为人民海军首支驱逐舰部队,北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代代官兵以敢为人先的坚强意志和敢打头阵的豪情壮志,创造了多项“首次”和“第一”。几十年来,他们传承发扬以“赤胆忠诚、敢打必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内涵的“先锋精神”,让红色基因融入官兵血脉,积淀成为一支部队的精神品格,不断续写先锋故事的新篇章。

  ——编 者

  “胜负之征,精神先见。”漫漫征途,北部战区海军某驱逐舰支队官兵以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血性胆气,冲锋在人民海军建设发展的前沿。几十年来,他们把“先锋”战旗代代相传,传承发扬以“赤胆忠诚、敢打必胜、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内涵的“先锋精神”,在波澜壮阔的蓝色航程上书写了壮丽多彩的奋斗篇章。

  一

  “前进、前进,光荣的驱逐舰,高扬旗帜永远前进……”伴着激昂的歌声,我们走进该支队“先锋史馆”,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人民海军第一艘驱逐舰——鞍山舰的部分实物材料。展览区内,一张张老照片生动再现该舰官兵当年战风斗浪、勇闯大洋的场景。

  从1954年至1971年,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以鞍山舰为代表的“四大金刚”是当时中国海军仅有的4艘驱逐舰。1971年,我国第一代国产驱逐舰首舰济南舰正式服役于该支队,标志着中国自此有了自行建造水面舰艇的能力。

  1994年,我国第二代国产驱逐舰首舰哈尔滨舰在该支队入列。哈尔滨舰官兵奋力拼搏、激流勇进,先后创造首次使用对空导弹击落靶弹、首次横跨太平洋、首访美洲大陆、首次出岛链训练等多个突破,圆满完成远洋护航、中外联演、实兵演习等重大任务40余项,被中央军委授予“海上先锋舰”荣誉称号。

  一代代官兵用奋斗与实干,创造了该支队光荣而厚重的历史——鞍山舰,服役38年,航行20多万海里,曾创造了海上连续航泊56昼夜的纪录;济南舰,圆满完成试验任务1000余项,为人民海军水面舰艇定型、生产作出重大贡献,被誉为“国防现代化装备试验的开路先锋”;青岛舰,历时4个月,访问10国10港,完成人民海军首次环球航行;首艘国产万吨大驱南昌舰,入列当年形成战斗力,五出一岛链、首航白令海、演兵西南沙,在中俄“海上联合-2021”军事演习中,打出首发命中的优异成绩……

  多个“第一”“首次”的背后,蕴藏的是推动该支队建设发展的精神密码——“先锋精神”。几十年来,在“先锋精神”的激励下,该支队官兵牢记使命、枕戈待旦,在一次次任务中淬炼出敢打硬仗的军人血性,练就了克敌制胜的过硬本领。

  二

  清晨,海浪轻轻拍在船舷上。黄海之畔的海军博物馆,人民海军首艘驱逐舰——鞍山舰静静停泊。码头的游客不时驻足,与舰艏那清晰的舷号“101”合影。

  如今,新一代南昌舰官兵继承了“101”这个光荣的舷号。两代“101”,时间跨度长达60多年,见证了人民海军的发展壮大,也见证了一代代驱逐舰官兵勇闯大洋、争当先锋的深蓝航迹。

  “老一代‘101’舰舰员甘当新中国海军事业的‘拓荒人’,作为新一代‘101’舰舰员,我们要领会好‘英雄舰、英雄兵’的深刻内涵,传承弘扬他们的宝贵精神,为‘先锋精神’续写新的篇章。”近日,在南昌舰的甲板上,该舰组织开展“学舰史、当尖兵”活动,下士边显亮的即兴讲演引来阵阵掌声。

  近年来,该支队常态组织“学队史、知传统、当先锋”主题活动,通过参观见学、事迹报告、仪式教育等方式,引导官兵从光荣传统中感悟奋斗基因、提升精神素养。针对部队点多面广的实际,他们积极开展“甲板课堂”“战位巡讲”等活动,引导官兵不断强化矢志强军的责任担当。

  先锋广场、先锋史馆、先锋长廊、先锋雕塑……该支队汇总组建以来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事迹,作为展现官兵代代传承“先锋精神”的文化窗口,为新时代官兵树立起奋勇争先的榜样。

  “10天时间,临沂舰与潍坊舰四进也门交战区,将800多名人员安全护送撤离……”临沂舰下士张新建至今仍记得自己刚上舰、不适应舰队生活时,部门教导员靳慧荣的那堂教育课——靳慧荣带他来到支队“先锋长廊”,讲述也门撤侨的事迹,让他深受触动。如今,早已成为一名合格舰员的张新建,仍会时不时来到“先锋长廊”,从那一个个英雄故事中汲取力量。

  树高千尺不忘根。虽然装备在更新换代,官兵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先锋精神”的口号在该支队越叫越响。它就像一块强大的“磁场”,把官兵牢牢凝聚在一起,激励一代代官兵扎根岗位、建功海疆。

  三

  克劳塞维茨说:“物质的原因和结果不过是刀柄,精神的原因和结果才是贵重的金属,才是真正的锋利刀刃。”“先锋精神”浓缩的是该支队一代代官兵听党指挥的忠诚史、浴血海天的战斗史、敢为人先的创业史、矢志复兴的奋进史。它扎根、萌发、绽放的每一步,都激励着官兵勇往直前。

  “活电路”“排故王”……众多荣誉和赞扬的背后是该支队沈阳舰区队长舒令十几年如一日、肩扛使命不断向前冲锋的身影。

  那年初春,黄海某海域风急浪高。一枚导弹从沈阳舰呼啸出鞘,直扑海上靶船。伴随导弹命中靶船的那一刻,舒令带领官兵创造了海军首次使用舰空导弹打击水面目标的新纪录。

  成功从来垂青于有准备的人。成功的背后,是舒令整天铆在战位,研究系统之间协同;是他关闭灯光无数次练习盲操,只为提高速度;是“白+黑”“5+2”、加紧训练的辛苦付出。

  从军21年来,舒令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获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一等奖,先后被评为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并带领区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先锋基因孕育先锋传人,先锋传人延续先锋故事。

  那年年初,某海域,西宁舰作为中方唯一参演舰艇参加中俄伊海上联演。联演伊始,一道难题摆在西宁舰官兵面前:所有参演舰艇需使用外方设定的战术规则。

  西宁舰迅速组成攻关小组,逐条分析战术规则,很快便吃透了整套流程,并连夜拟制方案进行了全流程推演。联演期间,西宁舰高标准完成编队运动、轻武器射击、阅舰式等多个科目演练。在武力营救科目中,他们第一个精准占位,率先完成登临检查。联演结束后,曾乘坐西宁舰参加多国海军活动的一位外军将领专程登舰慰问,称赞西宁舰官兵:“非常棒!”

  参加首次三军联合大演习、9赴亚丁湾执行护航任务……先锋之剑越磨越利。如今,新时代的“先锋”传人正驰骋在远海大洋,守卫着碧海蓝天,不断续写着向海图强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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