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安机关举办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成果展暨警营开放日活动******
1月8日至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举行“扛旗争先平安八桂”广西公安机关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成果展暨警营开放日活动,向公众报告新时代新征程上广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特别是专项打击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据介绍,活动展区近万平方米,展出了大量图文实物,其中“扛旗争先平安八桂”广西公安机关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成果展其中攻坚战展区3000平方米。活动首日,参观群众达6.7万人次。
开放日当天,展区舞台上展示了警犬技能表演、特警技能表演、反诈宣传有奖问答和警营文艺表演等环节,现场反响热烈、座无虚席。
警营开放日互动展区包括警犬互动区、特警装备展区、交警装备展区、无人机设备展区、地铁装备展区、警用直升机展区、交警车辆展区、特警特种专用车辆展区、安防互动体验展区、反诈中心展区、110服务展区等。
据悉,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剑指组织偷越国边境、涉黑恶、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和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盗窃、侵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等7类犯罪,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广西公安机关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成果展按7类犯罪布展。
广西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鼓励,通过举行警营开放日活动,大家观展以后能够更加直接深切地感受到广西公安机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的坚决决心和强大魄力,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广大民警辅警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民族团结、稳边固边上作出的牺牲奉献和不懈努力。(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仕兴、王瑾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