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年底销售旺季出货量增大 物流企业接单忙******
央视网消息:随着一波波寒潮来袭,以及元旦春节促销季的来临,我国最大的羊毛衫集散地浙江桐乡市的濮院镇迎来了年底销售旺季。
在浙江濮院镇的一家服装企业的仓库里,200多万件冬装正在仓库里整装待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货品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运往全国各地1600多家门店。
企业在忙着发货,经销商也在忙着接待各地的客户。在濮院时尚中心,经营户杨建琴一边忙着招待客户,一边把今年最新款的羽绒服、高领毛衫等各类御寒服装上架。
记者了解到,进入12月份以来,浙江濮院镇冬装市场的日均出货量保持在1200吨左右,相比11月份增长近七成左右。
岁末出货量增大 物流企业接单忙
各家商户的出货量猛增,也让濮院镇的物流压力大增,不少商户为了提升发货效率,已经是三轮车、货车齐上阵,以保证货品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
沈跃苹是浙江濮院一家纺织公司的负责人,今年,由于海外和国内的客户在年底集中补单,最近一段时间,沈跃苹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紧盯发货物流。
线上订单的增长,以及直播电商的兴起,让不少像沈跃苹这样的商户更加注重订单出货的时效性。最近一段时间,当地不少货运司机也是加班加点,每天短途的接单量都超过了10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