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让社区服务更精细******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
让社区服务更精细(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穿上西装、打好领带,86岁的陈可明(化名)显得精神了许多。
“一会儿要去驿站表演节目呀,开心吧!”凑到陈可明耳边,老伴李为梅大声说道。
锁好门,两位老人牵着手,缓步走向上海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距离很近,七八分钟就到。这里每天都有活动、有餐食,就像我们的‘第二个家’。”
通过合理布局市民驿站、长者照护之家、社区食堂、智慧健康小屋等,如今嘉兴路街道已形成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日托、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
“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时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嘉兴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俊说,“我们牢记总书记嘱托,将持续完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上午9点,推开市民驿站二楼日间照料中心的门,歌声飘然而至。陈可明神情陶醉,正指挥几位老人排演。一旁,李为梅举着手机,为他们拍照留念。
去年,陈可明罹患阿尔茨海默病。儿女不在身边,李为梅一人照顾老伴。“得亏有这市民驿站,不然真熬不住。”李为梅说。得知市民驿站开设了日间照料中心,老两口几乎每天都来,“早上8点半来,下午4点离开,有护理员全程带着做手指操、表演节目,老陈还在合唱队里当起了指挥。”
老伴有人照护,李为梅也有了空闲时间,跟着几个老姐妹跳起了扇子舞。
在虹口区,市民驿站赢得了众多老年人点赞。“现在每个街道都至少建有3到4个市民驿站,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虹口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主任王青介绍,各街道把最大的市民驿站作为枢纽式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形成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
“现在我们街道有12个社区助餐点。不管从街道的哪个小区出发,10分钟内就能吃上热乎饭。”没法出门的时候,李为梅会申请上门送餐。
嘉兴路街道着力推进为老服务精细化。“以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为例,驿站的诊所增加了多个中医养生项目;日托所增加了热疗床、智慧养老设备。”刘俊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求,我们将优化服务供给,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
探索“管家式”养老服务
之前,80岁的罗阿婆家里用的是砖砌的浴缸。随着年龄增长,洗澡越来越费劲,特别担心摔着碰着。
利用嘉兴路街道开展适老化改造契机,与罗阿婆结对的养老顾问潘海峰帮老人递交了浴室改造申请,拿到3000元补贴,并全程代办相关手续。之后,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周多时间就改造完毕。
在虹口区,像潘海峰这样的养老顾问已有474名。虹口区进一步打造“管家式”养老服务,制定服务清单。
“我们在市民驿站、居委会设置养老顾问点,对街道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开展排查摸底,组织282名志愿者、网格员与养老顾问一起逐户上门问需,并与上千位有需求的老人结对。”刘俊介绍。
29岁的潘海峰是嘉兴路街道飘鹰居委会的老龄事业专职干事,自兼任养老顾问以来,共与54位老人结对。说起养老顾问为老服务的事,他如数家珍:飘鹰花苑小区中心处新改建了花园、增加了健身器材;一些居民楼入口新建了无障碍坡道……
虹口区还积极推动养老顾问点从市民驿站向居民区延伸,并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作用,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陪医就诊等一对一上门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虹口区副区长章维表示,将采取更多措施持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下午,72岁的周平峰在市民驿站旁的和平公园内快走2公里。一圈下来,他直奔公园西侧的室外智能体测仪,根据提示音熟练操作。不一会儿,身高体重、体成分、静态心率等指标已测出。
前不久,一些老年人向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反映:“在公园里锻炼完,能不能有个仪器检测一下身体情况?”一套多功能室外智能体测仪定价10多万元,还要协调公园提供安装空间,单凭嘉兴路街道的力量,解决难度大。
嘉兴路街道着力推进党群服务阵地融合发展,统筹协调驻区单位、“两新”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和资源,共同为辖区群众解难题。最终,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党组织共同发力,促成室外智能体测仪落户和平公园,并由志愿者队伍负责日常维护。
开展互助养老,是嘉兴路街道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又一举措。
嘉兴路街道推出“老伙伴计划”,由228位低龄健康老人结对上千位有需求的老人,通过上门探访、情感支持和参与社区活动等形式开展互助服务。
市民孙东娣与5位高龄老人结对,每天都要挨家挨户走一趟,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是有52年党龄的老党员,也要出一份力。”孙东娣说,现在提供互助服务,等自己高龄时也能享受这种服务,“我觉得这也体现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人民日报 记者 刘士安 方 敏)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