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山西女篮开放训练备战常规赛末段赛程******
中新网太原2月3日电 (记者 胡健)2日下午,山西竹叶青酒女篮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年轻的女篮队员们进行了投篮、战术演练、分组对抗等系统训练,以备战接下来的常规赛末段。
目前,山西竹叶青酒女篮排名B组第二,还剩三场常规赛。分别是2月9日对阵陕西女篮;2月11日对阵东莞女篮;2月13日对阵天津女篮。将根据赛果确定最终排名,排名前12将进入季后赛。
山西竹叶青酒女篮主教练塞萨。 韦亮 摄2022年10月1日,在2022年女篮世界杯对阵美国队的决赛上,武桐桐在突破中受伤倒地,中途退出了比赛。一个月后,武桐桐进行了手术。目前,武桐桐仍在北京进行康复,预计下赛季开始前将归队训练。
武桐桐受伤后,曾入选国家队的老将赵志芳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作为球队老将,在场上还是要尽可能地带动年轻球员,把武桐桐的那份责任扛起来。”赵志芳说。
山西女篮队员在训练中。 韦亮 摄山西女篮主教练塞萨介绍,1月25日,球队就开始集结训练。这段时间主要是针对球员的体能恢复,慢慢寻找比赛的感觉。塞萨认为,目前球队的年轻队员里,最具天赋的就是张懿,不仅是球技方面,球商方面也很出色,相信在接下来的比赛会有更大的进步。
山西女篮主教练塞萨为队员们讲解战术。 韦亮 摄山西竹叶青酒女篮副总经理兼领队李剑飞表示,整体上大家还是按着赛季开始前的计划进行,这个赛季武桐桐受伤,是球队新老交替的一个好机会,很多年轻球员得到锻炼。希望下赛季,在阵容齐整的情况下,特别是有机会恢复主客场之后,打出更好的成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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